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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关于缴纳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

本站发表时间:[2026-06-08] 来源: 作者: 浏览:1095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保障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履行促进会“合法、中立、专业、公益”的宗旨,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章程》及《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单位会员:2000元/年;

2.个人理事会员:200元/年;

3.普通个人会员:100元/年。

二、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请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根据章程规定,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三、缴费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至促进会官方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汇鸿家园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72860000000407

注意事项:

1.转账时请在“附言/用途”栏注明“2026年会费+单位/个人名称” (例如:2026年会费XX律师事务所)。未注明或信息不全可能导致无法及时确认到账。

2.转账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电子回单或截图)发送至促进会邮箱bjgyflfwcjh@126.com,或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确认,以便财务核对并开具票据。

四、会费减免与特殊情况

对确有困难无法按标准足额缴纳会费的单位或个人,可提交书面减免申请,说明理由及困难情况,经促进会理事会审议同意后予以减免。申请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秘书处。

五、会员权益与服务

1.票据开具:促进会收到会费后,将统一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电子/纸质)。

2.权益保障: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参与促进会各项评选、培训、交流活动的前提。

3.信息更新:如会员单位联系人、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秘书处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行军  孙立梅

联系电话:010-6572283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18号东进国际中心A座8层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

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长期以来对促进会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促进会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公益初心,整合统筹首都法学法律资源,积极投身涉法涉诉信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社会矛盾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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